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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药学院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广东药学院开展“三爱一奉献”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9-06    浏览次数:

机关各党支部:

为了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今年,中央组织部决定在全国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省委教育工委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三爱一奉献”主题活动。为了深入有效开展上述主题活动,学校党委制定《关于印发< 广东药学院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和< 广东药学院开展“三爱一奉献”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广药发〔2012〕7号),为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请各支部根据学校总体部署,认真组织学习,结合学校和本部门工作,制定出本单位的实施细则,不断创新和探索,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效推进各项工作,及时将本单位开展活动的创新做法和亮点,报送学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各支部对照标准,进行自我评价,填写广药发〔2012〕7号附表2《普通高等学校教师党支部分类定级评分参考标准》和附表4《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党支部)整改汇总表》并于3月27日(周二)前上交机关党委。

第三,初步拟定3月28日(周三)上午召开机关党委委员、机关各党支部书记参加的机关党委扩大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机关各党支部分类定级评定讨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

附表2普通高等学校教师党支部分类定级评分参考标准

附表4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党支部)整改汇总表

机关党委

201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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