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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四个“十佳”评选活动的通知》(广药发〔2012〕29号)

发布日期:2012-09-29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

根据我校《关于开展四个“十佳”评选活动的通知》(广药发〔2012〕29号)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因“十佳主题党日”评选是面向学生党支部,故机关党委各党支部主要做好“十佳党支部”、“十佳党建创新项目”和“十佳党建品牌”三个“十佳”评选。现将有关要求转发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十佳党支部

1.评选范围:各党支部

2.评选基本条件: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思路清晰。党支部书记表率作用好,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党员政治素质高,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群众威信高。支部凝聚力和影响力强,主动为广大党员和群众服务;支部党员积极参与学校各项工作,在“三爱一奉献”、“基层组织建设年”、“书记项目”等方面开展特色活动。党组织生活质量高,党员入党动机纯正,积极吸收新党员入党。支部党员或集体先进事迹突出,示范性强,校内外媒体进行了宣传新闻报道。

(二)十佳党建创新项目

1.评选范围:各党支部

2.评选基本条件: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符合中央、省委关于党的建设的一系列精神,具有创新精神,对推进学校基层党建科学化水平具有积极的意义。在项目设计和实施过程中体现改革创新的精神和实践创新的特点。在实践中取得良好的成效,有经验、有实绩、有影响,在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推动学校科学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具有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特点,有一定的推广价值,可以带动其他基层党建工作不断发展。

(三)十佳党建品牌

1.评选范围:各党支部

2.评选基本条件: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符合中央、省委关于党的建设的一系列精神,具有丰富的时代内涵和鲜明的时代特征,能充分体现党建工作的本质特点和核心要求,与时俱进,反映基层党组织活动的鲜明特色,党建品牌制度完善、机制健全,有持久的生命力。具有广泛的知名度,能够得到党员群众的充分认可。

二、评选办法

“十佳党支部”、“十佳党建创新项目”和“十佳党建品牌”评选采取各党支部向机关党委申报,再由机关党委最终确定上报。

三、评选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三爱一奉献”、创先争优活动,以我校开展四个“十佳”评选活动为契机,切实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和质量。坚持党支部书记抓贯彻、抓落实,坚持标准、精心组织,务求每个“十佳”项目都能经得起检验。

2.报送参评材料

各党支部填写参评材料(附件3-5)并由党支部书记签字后上报机关党委,其中电子版发送到gdyxyzzb@163.com。每个参评对象另附4张电子照片、和6分钟DV或PPT刻录在光盘一并报送机关党委。

3.报送时间

请于11月14日前将所有参评材料报送至机关党委。

联系人:崔占龙 方娟

电 话:020—39352223

邮 箱:gdyxyzzb @163.com

附件:3、十佳党支部推荐表

4、十佳党建创新项目推荐表

5、十佳党建品牌推荐表

广东药学院机关党委

201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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